? 服務||Yahoo!奇摩 知識+ 教育學習 如何做 我要發問 發表 我要發問 熱門: 消水腫 熱水洗臉 天蠍座 電腦手 偏財運 主題 膠原蛋白新食感 用手機上知識+ 知識搜尋 知識+ > > 法律> 勞資權益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知識問題| 限制出境的解釋 發問者:orange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2009-01-16 21:32:46 解決時間:2009-01-23 18:50:27 解答贈點:5 ( 共有 0 人贊助 ) 回答:3 評論: 0 意見: 0 [ 檢舉 ] 網友正面評價 0% 共有 0 人評價常在新聞中提到的字眼,到底什麼是限制出境? 依據什麼法律可以限制出境? 由什麼機關執行?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川田雨龍 ( 初學者 4 級 ) ?> 回答時間:2009-01-16 21:58:06 [ 檢舉 ] 依據「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 納稅義務人個人欠繳稅捐達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 營利事業欠繳稅捐達一百萬元以上, 有限公司於今年9月被經濟部廢立, 則財政部會認定該公司應行法定清算, 此時反會將限制出境對象擴大至全體股東。 所以不僅不能依此公司廢立的條件申請解除限制出境,在財政部釐清該公司未於地方法院報任清算人時,該公司全體列名在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原則上都會被限制出境;也許已經被限了他們還沒發覺。 還有欠稅.洗錢,有案在身的人 強制執行單通知書 境管局限制出境的公文了 稽徵機關得報請 財政部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函文 境管理局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所以納稅義務人因欠稅而被限制出境後, 必須繳清或提供相當擔保限制時所有應納稅捐, 才可解除出境限制. 相關詞: 限制出境,限制頻寬,限制流量,限制受話,限制上傳,解除網咖限制,限制漫畫,限制酶,限制通話,freakshare 限制 [ 快速連結 ] 其它回答( 2 ) | 意見( 0 ) | 評論( 0 ) 發問者評價 謝謝 發表你的評價 你的評價 發表評價: 正面 普通 負面 評價內容: 發表 取消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馬上按讚 加入 Yahoo! 奇摩 知識+ 粉絲團 相關問答 [ 網路通訊 ]現在FB朋友功能中"被限制的對象"取消了嗎? [ 稅務 ]欠稅姐除限制出境 [ 稅務 ]限制出境,限制住居 [ 生活法律 ]如何解除限制出境 [ 圖鈴簡訊 ]emome的手機簡訊限制 [ 生活法律 ]欠稅限制出境 更多 其他回答(2) 意見(0) 相關評論(0) 001 回答者:我愛吉日央 ( 實習生 1 級 ) 擅長領域:作業系統 | 桌上型電腦 回答時間:2009-01-16 21:37:05 [ 檢舉 ] 限制離開國境 機場跟港口的海關人員 在檢查戶照時就會知道 通常是重大案件的被告或關係人 或者是有逃亡之虞的嫌犯或被告 雖然可以交保但會限制出境 想出境只能偷渡 002 回答者:兆豐會計師暨正豐地政士聯合事務... ( 初學者 4 級 ) 回答時間:2009-01-18 22:43:46 [ 檢舉 ] 負責人因公司欠稅被限制出境該怎麼辦? 在整個經濟環境大幅衰退的情形下,政府的稅收也不如以往,但政府的年度支出又不可能減少的窘境下,各稅捐稽徵機關不得不加強稅捐的核課與徵收;但加強稅捐的核課可能造成納稅義務人事實上並沒有那麼多的所得卻要負擔其能力所不可及的稅賦,此時納稅義務人也只能尋求合法的行政救濟管道解決,若無法以行政救濟管道解決,則稅捐稽徵機關則會予以強制徵收。強制徵收的手段中包括限制出境。 依97.8.13.修正的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簡單來說,個人欠稅在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欠稅在二百萬元以上,個人及負責人會被限制出境;若有尋求行政救濟管道,則個人欠稅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欠稅在三百萬元以上,個人及負責人才會被限制出境。 萬一被限制出境出境時又該怎麼辦呢?依同辦法第五條之規定:「限制出境者,有左列情形之一時,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應即依其限制出境程序,報請財政部或該管法院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解除其出境限制: 一、已繳清依本辦法限制出境時全部欠稅及罰鍰者。 二、經向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依法提供欠稅及罰鍰之相當擔保者。 三、經行政救濟及處罰程序終結,確定之欠稅及罰鍰合計金額未滿第二條第一項   所定之標準者。 四、依本辦法限制出境時之全部欠稅及罰鍰,已逾法定徵收期間者。 五、欠稅之公司組織已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欠稅及罰鍰者。 六、欠稅人就其所欠稅款已依破產法規定之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者。」 但如前述,納稅義務人事實上可能無法負擔其能力所不可及的稅賦,因此,納稅義務人很難符合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第四款之規定,既已逾法定徵收期間自無納稅義務,當然無需加以限制出境。但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於九十六年三月五日修正後,徵收期間加上移送執行的期間長達十五年,稅捐稽徵機關與行政執行處當然會把握該時效期間,也就是說,納稅義務人幾乎不可依此款而解除限制出境,除非當事人能熬過行政執行處的疲勞轟炸;因此納稅義務人只能依第五、六款之規定,合法完成清算與破產程序才有可能解除限制出境。 按公司法第一百十三條之規定:「公司變更章程、合併、解散及清算,準用無限公司有關之規定。」也就是說,如果您的公司為有限公司組織,全體股東有可能會背負無限責任,不得不留意! 兆豐會計師事務所 謝明龍會計師 執筆 電話:(05)6310510 地址:雲林縣虎尾鎮中華路76號 1 目前沒有資料 發表意見發表意見字數已達上限,要改成發表評論嗎? 發表 取消 資料儲存中 目前沒有資料 我要評論 註冊 公告: 11/15 知識團資料轉換作業說明 刊登贊助網站平價HTML空間也有高規格服務 hosting.url.com.tw 同樣一千元,智邦給您企業級服務!雙主機備援,資料不遺失,當機立即切換不中斷! hosting.url.com.tw ZALORA平價時尚購物網站 www.zalora.com.tw/ 人氣品牌質感穿搭!打造時尚迷人風情,散發潮流魅力!超商付款取貨服務升級! www.zalora.com.tw/ 建華法律事務所 www.0809090939.com.tw 專業律師法務團隊捍衛您!專精債務問題相關等民、刑事訴訟,全省免費諮詢! www.0809090939.com.tw 仲誠法律事務所 honorattorneys.com.tw 前桃園地院法官陳永來、前桃園地檢檢察官魏雯祈創立,結合多位資深律師團隊服務! honorattorneys.com.tw 台北鴻邦 頂尖法律問題服務 www.greatnations.url.tw 精通各式法律,多年經驗,完善處理超安心!收費平實,業界好評推薦,歡迎諮詢! www.greatnations.url.tw 法律諮詢 www.fortfu.com.tw 公司呆帳、私人借貸等債權債務糾紛,免費法律諮詢。 www.fortfu.com.tw最新勞資權益 發問中 已解決 如何不靠加班每個月多個一到二千元呢 公務人員已填放棄陞遷,仍被陞遷,合法嗎? 關於雇主負擔勞健保的問題 10點 如果協調移轉失敗是否仍可領遣散費 因工地受傷住院治療期間僱主是否發薪資 更多 勞保VS勞退VS老年年金VS國民年金 勞工退休金問題 雇傭契約存不存在? 工作資遣費問題 請問這樣是不是已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更多 精選關鍵字 資遣 農保 退休金 失業補助 遣散費 軍保 工保 勞保 國民年金 老人津貼 知識搜尋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c) 2012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知識+ 之問答內容是由參與+ 之網友提供,僅供參考,Yahoo!奇摩不保證其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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